随着神经外科临床研究的不断进步,颅内动脉瘤的临床过程已经被专业内、外广泛认识。作为一类致残致死率极高的疾病,在患者和医生中曾引起广泛的焦虑,以至于许多医疗机构把该病作为急诊来进行诊治。其重要的理由就是,动脉瘤的再出血可能导致死亡率的翻倍!而这个理由主要来自统计数据,而非临床经验。但在临床实践中,动脉瘤真正的致死原因却是它破裂出血后产生的神经组织即刻破坏、高颅压以及重度血管痉挛,而非动脉瘤本身!对动脉瘤本身的治疗并不能终止(开颅清除血肿除外)这些临床病理过程。
答: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这种情况一般没有更好的药物治疗。
大多数动脉瘤(尤其是越来越多被发现的未破裂动脉瘤)本身并无任何症状,仅仅是存在破裂出血的“可能性”,正是这种可能性让人无限焦虑。从临床实践来看,大多数患者是因为蛛网膜下腔出血(SAH)而入院,患者及家属直接感受到的是剧烈的头痛、神经功能的损害乃至意识的丧失,而这些症状是动脉瘤手术不能完全缓解的,尤其是血管内介入治疗(只有直接开颅可清除血肿,有助于缓解高颅压)。更有甚者,部分刚刚入院的Ⅱ、Ⅲ级患者,在诊疗过程中随着血管痉挛的加重,临床症状不断恶化,逐渐演变成Ⅲ、Ⅳ级,甚至Ⅳ、Ⅴ级,使家属产生“越治越重”的感觉。加之治疗本身的创伤(即便作为微创治疗的标志性手术——血管内介入——亦有其特定的创伤和并发症),此时若没有和家属充分解释和沟通,往往成为医患纠纷的重要隐患和原因。作为医生而言,他的影像学会做得很漂亮,而且事实上也确实能对再出血起到保护作用。但却不能治疗现有的症状。为此,我们须告知家属:动脉瘤治疗(无论开颅夹闭还是介入栓塞)是一个预防性、随访性手术。其疗效不是终止SAH的临床病理过程,不是改善症状,而是动脉瘤未来的“不出血”!
作为从业者,需要加强对动脉瘤和蛛网膜下腔出血这两者关系的理解,它们既有严密的逻辑关系(动脉瘤是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又有治疗上的截然不同。这种关系可比拟成“炸弹”和“爆炸现场”的关系,动脉瘤手术主要是个“拆弹过程”,而非清理爆炸现场。因此,从直观效果来看,清理现场(改善SAH的症状)最能获得家属认可;而“拆除炸弹”却是一个迟早必须完成的任务!但这个过程却有可能给患者带来新的损害。
上述这些分解动作若想让家属在短时间内完全理解并认可确实比较困难,尤其是时下中国的医患关系如此紧张。有鉴于此,对于那些急于开展动脉瘤急诊介入手术的单位或从业者,需要有更多的思考:单位的体制能否有保障?各个相关科室配合如何?治疗团队的技术力量如何?人员是否足够(即满足全天24小时急诊)?家属的认可度如何?家庭条件能否支撑?……只有这些要素都能满足,方可稳妥开展动脉急诊介入治疗,提高手术成功率和治愈率。因此,我们认为,动脉瘤的“急诊性”不是很强,相比动脉溶栓取栓而言,它需要有一个让家属思考、认可的过程。一家之言,抛砖引玉。
标签:动脉瘤,主动脉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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