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超过14周,因胚胎逐渐长大,胎盘已经形成,子宫也随着长大,这时做人流手术不适宜,则需要引产。而在引产前,必须要开具引产证明才可以。下面和热心医生来了解下。
答:你好,你要带身份证的。可以,危害不是太大的,一周左右。你平时的检查资料就可以了。
如何办理引产证明?
引产主要适合于怀孕三个月后不想要或者不适合要宝宝的孕妇。孕妇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到镇或者街道的计划生育办填写引产申请表。盖章之后可以进行引产。另外,未婚女性可以不用引产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开具未婚证明即可。
做引产手术需要证明是规定的,没有那一家医院做引产不需要证明,除非是不正规的医院。女性切勿选择非正规医院进行引产,因为引产本身手术难度高,危害大,如果到非正规医院进行手术,可能会影响日后正常生育能力。
另外,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一定不要做引产手术,引产手术容易导致一些并发症的发生,影响女性健康。如果确实不要宝宝可以选择在有利时间做人流手术。
根据市局要求,现阶段妊娠7周以下终止妊娠不需要提供审批表,妊娠7周以上终止妊娠,办理《孕7周及以上施行人工终止妊娠审批表》需本人携带如下材料前往镇计生办办理:
一、政策外怀孕需提供材料:1、①夫妻双方身份证,②户口本,③结婚证,④查环查孕证⑤医院开具的怀孕证明(没有也可以)。
2、未婚先孕(未达婚龄)仅需提供:①夫妻双方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医院开具的怀孕证明(没有也可以)。
二、政策内怀孕需提供材料:①夫妻双方身份证,②户口本,③结婚证,④查环查孕证⑤医院疾病证明书。
医院疾病证明书分类情况:
1、胎儿先天缺陷:必须提供由泉州妇幼保健医院(儿童医院)产前诊断机构出具不宜继续妊娠的医学诊断证明;
2、“胚胎停育”、“难免流产”、“稽留流产”“孕妇疾病”(因内科疾病等原因孕妇无法继续妊娠)、“孕妇服药”(怀孕前因感冒等原因服药治疗,后发现怀孕,需要终止妊娠者):本条所列情况均需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疾病证明书,且孕妇疾病——需明确标注孕妇因何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孕妇服药——需明确有孕妇因服药不宜继续妊娠的诊断。
注:政策内怀孕,孕妇及胎儿均健康者,根据上级规定,目前无法开具流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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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怀孕,引产,引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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